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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2 力系,其描述与简化

输入(作用)决定着系统(质点系)的输出(运动。经验表明,无论作用形式如何,输入都可以统一地抽象成力系来处理。力系引起自由质点系的运动和质点间的相互作用(内力;引起约束质点系的运动、质点间的相互作用(内 力)和外部约束力。所有这些统称为力系的作用效应。

对于受约束的刚体,力系引起运动(刚性运动、内力和外部约束力;对于受约束的可变形体,力系引起运动(刚性运动 + 局部变形、内力和外部约束力。我们称刚性运动和外部约束力为力系的外效应,称局部变形和内力为力系的内效应

研究刚体时,只需关注力系的外效应:即刚性运动外部约束力

本章纲要

  • 力、力矢和力矩矢,力偶和力偶矩矢:力的概念、力的作用效应度量;力偶的概念、力偶的作用效应度量。强调力和力偶的独立性。
  • 刚体上力系的等效变换:力系的等效变换公理。给出一般力系的等效变换方法,得出最简等效力系的类别。
  • 约束的反力效应,物系的受力分析:典型约束的反力效应(即,对几何和运动的严格限制表现在作用力上是怎样的;物系受力分析的隔离体方法。

力系简化的基本问题是:给定作用于刚体上的力系,找出最简等效力系。

力,力矢,力矩矢

力矢

力可用矢量描述,称为力矢。力矢是定位矢量,其标记应包括“矢量符号”和“作用点(或作用点的矢径)”,即 \((\boldsymbol{F},A)\) \((\boldsymbol{F},\boldsymbol{r})\)

平行四边形(多边形)法则是最简力系的简化规则,它由一个力等效一组共点力,或者说,一组共点力合成为一个力,这个力称为原力系的合力。

力系,即一组力。定义力系的主矢量(简称主矢)为力系中各力矢的矢量和,即,

\[\boldsymbol{F}_R^*=\sum_i \boldsymbol{F_i}\]

主矢为自由矢量

力矩矢

力对点之矩定义为矢量叉积,

\[\boldsymbol{M}_O(\boldsymbol{F})=\boldsymbol{r}\times \boldsymbol{F}\]

力对点之矩为定位矢量。力矩矢用双箭头表示。

力对轴之矩定义为:力向垂直于该轴的某平面投影,之后对平面和轴的交点取矩,所得之矩与该轴同向取正,反向取负。力对轴之矩是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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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对两个不同点之矩有如下关系,

\[\boldsymbol{M}_O(\boldsymbol{F})=\boldsymbol{M}_A\boldsymbol{F}+OA\times \boldsymbol{F}\]

\(OA\) \(\boldsymbol{F}\) 平行,则有 \(\boldsymbol{M}_O(\boldsymbol{F})=\boldsymbol{M}_A (\boldsymbol{F})\)

力矩关系定理

力对轴之矩等于力对轴上任一点之矩对该轴的投影值

共点力系的合力矩定理

共点力系的合力对点之矩等于各分力对点之矩的矢量和

定义力系对一点之矩(称为主矩矢量,简称主矩)为力系中各力对该点之矩的矢量和,即,

\[\boldsymbol{M}_O^*=\sum_i \boldsymbol{M}_O (\boldsymbol{F}_i)=\sum_i \boldsymbol{r_i}\times \boldsymbol{F}_i\]

主矩为定位矢量

定义力系对轴之矩为:力系中各力对轴之矩的代数和,即 \(\sum_i M_z(\boldsymbol{F}_i)\)

力系对两个不同点的主矩有如下关系,

\[\boldsymbol{M}_O^*=\boldsymbol{M}_A^*+OA\times \boldsymbol{F}_R^*\]

将力矩关系定理从单力推广到力系,可知:力系对轴之矩等于力系对轴上任一点之矩(对该点的主矩)在该轴上的投影。因此,力系对一点的主矩为零,当且仅当力系对过该点的三根不共面的轴之矩分别为零。

刚体上力系的等效变换公理

公理

二力平衡公理:一个初始静止的单刚体,在该时刻受到两个力作用,刚体能继续保持静止的充要条件是二力等值、反向、共线。

平衡:一个质点(系)在某时刻静止,如果在下一无限小邻近时刻继续保持静止,则称该质点(系)平衡。

平衡力系:使质点系平衡的力系。

加减平衡力系公理:在一个受力系作用的单刚体上,加上或者减去一个平衡力系,不会改变原力系的外效应。它是力系等效变换的基本公理。

推论 1:力对刚体的可传性

作用在单刚体上的力,可沿其作用线滑移至刚体上任一点,而不改变对刚体的外效应。据此可知,力对刚体是滑移矢量,刚体上力的三要素变为:大小、方向和作用线。

由此,可将平行四边形(多边形)法则从共点力系推广到汇交力系。所谓汇交力系,即各力的作用线汇交于一点的力系。将汇交力系中各力滑移至汇交点,之后合成为单个力(即汇交力系的合力。又注意到,力的滑移不改变力对点之矩,可将合力矩定理从共点力系推广到汇交力系,即汇交力系的合力对一点之矩等于各力对该点之矩的矢量和。

推论 2:三力平衡汇交定理

若单刚体受三个力作用而平衡,且其中两力作用线相交,则这三个力共面且汇交于一点。

力偶、力偶矩矢

作用于单刚体上的一对等值、反向、不共线的力,称为力偶,记为 \((\boldsymbol{F},\boldsymbol{F'})\)。力偶由构成力偶的两个力对一点的主矩来度量,称为力偶矩矢;其值相等,则外效应相同。

力偶的两个力对一点的主矩为,

\[\boldsymbol{M}_O(\boldsymbol{F},\boldsymbol{F'})=AB \times \boldsymbol{F}\]

力偶对任一点的主矩都相同,因此,力偶矩矢是自由矢量,记作 \(\boldsymbol{M}(\boldsymbol{F},\boldsymbol{F'})\)

力偶对轴之矩等于力偶矩矢在该轴上的投影。

我们可采用三种方式标示力偶(图 2.3.3一对力——无需明确力值和力臂;一个有向圆弧——指明方位、转向和大小;一个矢量——力偶矩矢由力矩定义,用双箭头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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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偶矩定理

力偶系可以简化为一个单力偶,称为该力偶系的合力偶;合力偶的力偶矩矢等于各分力偶的力偶矩矢的矢量和。反之,一个力偶可以分解为一组力偶,这组力偶的力偶矩矢的矢量和等于原力偶的力偶矩矢。

刚体上力系的简化

力的平移定理

作用于刚体上的一个力,可以搬移至该刚体上的任一点,并附加一个力偶,其力偶矩矢等于原力对新作用点之矩。

考察刚体上一般力系的简化问题,任选刚体上一点 \(O\)(称为简化中心,将各力向该点搬移,从而得到一个共点力系和一个力偶系。共点力系合成为一个单力,力偶系合成为一个单力偶。

该单力的力矢等于力系主矢,该单力偶的力偶矩矢等于力系对该简化中心的主矩。但要注意,力矢为滑移矢量而主矢为自由矢量,力偶矩矢为自由矢量而主矩为定位矢量。将力系向不同点简化,所得单力的力矢总是相等的,而所得单力偶的力偶矩矢一般不同。

力系等效原理

力系等效等价于主矢相等,对任一点的主矩相等。

进而有,若两力系主矢相等,对任一点(any)的主矩相等,则对任意点(arbitrary)的主矩均相等。

可以将适用于共点力系和汇交力系的合力矩定理推广到存在合力的任意力系。若一个力系存在合力,即该力系与一个单力(合力)等效,那么,该力系对任一点的主矩(即该力系对点之矩的矢量和)等于单力(合力)对该点之矩。

力系简化的最简形式有四种:无、合力、合力偶、力螺旋。

重力是最重要的同向平行力系。重心为

\[\boldsymbol{r}_C=\frac{\sum G_i \boldsymbol{r}_i}{G}\]

给出质点系的质心几何图形的形心位置定义,

\[\frac{\sum M_i \boldsymbol{r}_i}{M},\frac{\sum V_i \boldsymbol{r}_i}{V}\]

重心是对刚体定义的,是刚体上的一个物质点,是最简等效力系(合力)的作用点;质心是对质点系定义的,是一个空间点,其意义将在动力学中表现出来;形心是对几何体定义的,是一个几何点,只具有几何意义。

如果刚体的体积不大,重力加速度 \(g\) 可视为常数,此时刚体的重心和质心位置重合。进一步地,如果刚体密度均匀,即 \(\rho\) 为常数,此时刚体的三心合一。

计算几何图形形心的方法有组合法负体积法

约束的反力效应

约束引起的力称为约束力约束反力

作用与反作用定律

两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总是等值、反向、共线且分别作用在两个物体上。

约束的反力效应

接触式约束

铰联式约束

固定式约束

滑移式约束

连杆式约束

总结之,约束限制刚体的运动。在矢量力学框架下,约束通过约束力起作用。约束限制一个运动就相应于一个约束力,约束减小的独立描述坐标数目恰等于约束力的个数。

我们指出,上述讨论中均忽略了销钉、可动支座、连杆以及套筒的质量。换言之,在运动学中将之视为运动连接件,在受力分析中将之视为力传递件,均未视作一个目标对象来看待。

物系的受力分析

受力分析具体而言,选取研究对象,取之为隔离体(或自由体;施加外加力,在解除约束处施加约束反力,从而得到受力图。受力分析构成了矢量力学的分析基础。

对于一个不受约束的单刚体(即自由刚体,直接施加外加力即可。对于一个受约束的单刚体(即约束刚体,隔离之成为自由刚体,施加外加力并在解除约束处施加约束反力。对于一个受约束的刚体系(常称为物体系,简称物系,隔离每个单刚体使之成为自由刚体,施加外加力并在解除约束处施加约束反力。约束反力的方位及个数由约束类型确定。

刚化原理

可变形体在力系作用下平衡,刚化(想象将变形体替换为刚体)后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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